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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起草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集市民意见

来源:大众网   作者:侯彦平   2017-06-08 17:35:00

大众网日照6月8日讯记者 侯彦平“停车难”是近年来困扰日照市民的一件难题。为了加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日照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现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

记者在暂行办法中看到,日照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一领导,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公共停车场建设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实行市区两级分级筹资、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办法中提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财政、国资、价格、交通运输、人防、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办法中要求,新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城市公交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城市出入口、大中型商贸或者公共活动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目前正处于征询意见阶段,欢迎市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方式,向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方式的可以在信封上注明“《日照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丁相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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