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起草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集市民意见
来源:大众网 2017-06-08 17:35:00
大众网日照6月8日讯(记者 侯彦平)“停车难”是近年来困扰日照市民的一件难题。为了加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日照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现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
记者在暂行办法中看到,日照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一领导,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公共停车场建设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实行市区两级分级筹资、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办法中提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财政、国资、价格、交通运输、人防、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办法中要求,新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城市公交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城市出入口、大中型商贸或者公共活动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目前正处于征询意见阶段,欢迎市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方式,向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方式的可以在信封上注明“《日照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责任编辑:丁相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