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面实行河长制 书记、市长亲自挂帅
来源:大众网 2017-05-04 16:10:00
大众网日照5月4日讯(记者 陈平平)4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仲春介绍,今年年底前,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在市级层面,市委书记、市长为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河长。
河流湖泊是构成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照河流分属沭河水系、潍河水系和东南沿海水系,除沭河外,无大型河流,干流长超过10公里且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61条,较大河流有沭河、傅疃河、潮白河、潍河等。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日照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河道管理和保护,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永续利用。
为此,日照将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河长制成员单位共32个。在沭河、潮白河、潍河、傅疃河、崮河、浔河、绣针河、巨峰河、川子河等9条主要河流干流(上述河道均包括其上所建的水库)分别设立市级河长,分别由齐家滨、邹斌芳、刘兆亮、徐淑利、李峰、高月波、张培林、林彦芹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
全面实行河长制对于解决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大类37项具体任务。
全市力争到2020年,省控、国控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提高到80%、100%,15个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控制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1%;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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