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军、苑成伟受贿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大众网 2017-04-07 10:15:00
大众网日照4月7日讯(记者 胡芳泰)近日,由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五莲县叩官镇原主任科员刘世军,五莲县许孟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苑成伟受贿罪一案。
经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世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苑成伟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法追缴刘世军受贿所得16.3959万元、苑成伟受贿所得4.4万元。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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