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2月27日讯(记者 陈鹏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大病保险制度,提高日照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2017年日照市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补偿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其中20万元专项解决基本医保目录外18种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特效药合规费用。
近两年,日照市在全省首家同步建立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通过单独筹集资金给予二次补偿, 所需资金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个人不再缴费,全部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2016年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支出129449万元,居民支出116476万元。大病保险全年累计对60067人次大病医疗费用给予了二次补偿,共支出16480.76万元。其中职工18070人次,支出3919.81万元;居民41997人次,支出12560.95万元。享受大病保险实际报销待遇的职工和居民医疗费报销待遇分别提高了14.34%、15.87%。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