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察工作亮点之四:强化监督篇
来源:大众网 2017-02-26 18:17:00
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获最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批示
岚山区检察院派驻区公安局检察室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
与国土资源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大众网日照2月26日讯(记者 胡芳泰)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韩敏今天在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牢把握检察职能定位,持续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努力捍卫法治尊严和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深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建立健全引导侦查取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制度,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和范围。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按照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拘留未报捕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依法追捕追诉522人,监督立案174件,监督撤案174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3次。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59件,法院已采纳抗诉意见26件,确保了不枉不纵。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继续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确保全市4个监管场所5年内未发生监管事故。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同步监督,审查案件2660件,杜绝“花钱买刑”“以权赎身”等现象;
开展特赦工作专项检察,对特赦案件的报请、审理、裁定进行全程监督,保障特赦工作顺利完成。
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办理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5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单位监督,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
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多种监督手段,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35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7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73件,办理执行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等案件134件,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围绕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活动,办理检察监督案件92件,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岚山区检察院连续五年被高检院确定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先后3次对日照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