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走进潮河大集
来源:大众网 2016-12-29 19:57:00
贴地气宣传方式
向公众发放新法材料
大众网日照12月29日(记者 胡芳泰)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为全面贯彻日照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规范野生动物利用,29日上午,日照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局、开发区农发局、山海天农发局走进潮河大集,以“保护利用野生动物,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挂横幅、发放宣传页的方式向公众宣传新法,这种进大集贴地气的宣传方式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与旧法主要有几点不同,明确了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增加了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的规定等。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据了解,日照市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6种,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白鹤、丹顶鹤、大鸨、遗鸥。国家二级保护的41种,如黄嘴白鹭、大天鹅、小天鹅。各种鹰类隼类。重点保护的45种,如狼、狐、黄鼬等。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