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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食盐专营 日照人需要知道的盐业改革的相关说明

来源:大众网   作者:林玉花 郑晓宇   2016-11-28 16:53:00

大众网日照1128日讯记者 林玉花 实习生 郑晓宇28日,记者从日照市盐务局获悉,为了帮助广大食盐经销商及用户准确了解改革政策,澄清一些不正确的认识,确保全市食盐市场稳定、安全、有序,盐务局就将在201711日开始实施的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做了说明。

盐业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和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因此,食盐改革不等于放开食盐专营。

目前全省食盐产能充足,政府储备充足,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强价格监测。因此,放开食盐价格后,市场不会有异常波动现象。

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不得向其他经营户、零售商店、餐饮单位、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等批发销售食盐。同时,根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经销食盐,广大消费者应当从正规的食盐零售渠道购买食盐。购进食盐必须到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以防购买、使用假冒伪劣食盐。千万不要贪图小利私自购进来源不明的食盐,切实避免食品安全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证生产、经营食盐;不得从外地购进食盐;不得将工业盐、工业副产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盐产品充当食盐进行销售或加工食品;不得故意囤积食盐、哄抬盐价、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等。对违法涉盐案件将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日照市仅有日照盐业公司、日照盐业公司莒县分公司、日照盐业公司五莲分公司具备食盐批发资格,是合法经营主体。

涉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日照市盐务局0633-2218310   2218303

莒县盐务局:0633—6231619

五莲盐务局:0633—5313927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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