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加大养老服务业补助力度 最高提高480元/年
来源:日照新闻网 2016-11-01 10:04:00
10月31日,记者从日照市民政局了解到,日照市将加大省、市财政补助力度。“十三五”期间,省、市财政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继续对养老机构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等给予扶持,并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自今年起,省级创新政府对养老机构扶持方式,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市级视情况设立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省级财政在现行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5500元/张、2500元/张)提高20%。
提高符合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根据入住机构的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进行补贴,省级补助从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分别提高到600元、1200元、2400元;市级补助从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分别提高到400元、800元、1200元。
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一个平台、服务全省”,不再以市或县为单位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服务效果好、入网老年人比例高的平台运营机构给予一定经费奖补。
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持力度。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对具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护、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经当地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确认,给予一定经费奖补。开展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省、市财政对每个实验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奖励,对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省级财政实际工作满3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延长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奖补政策至2020年。
责任编辑: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