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机动车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来了!
来源:日照新闻网 2016-10-26 08:43:00
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快处快赔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快处快赔工作的开展,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方便事故当事人,依据省公安厅、省保监局2013年印发的《山东省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鲁公通〔2013〕359号)和市公安局、市保协2014年印发的《日照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日公通〔2014〕168号),特发布本通告。
一、适用自行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范围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各方机动车均投保交强险),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单车车物损失5000元以下),且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
二、适用自行快处快赔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
2016年11月1日起,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道路上,每日7:30至17:30(夏季时间:7:00—19:30)发生的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当事人自行快处快赔。其它时间发生的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由交警中队民警就近
三、适用自行快处快赔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电话引导下,采用自行协商或微信系统等方式自助快速处理,自行到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进行“一站式”理赔。
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服务大厅地点: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与重庆路路口东200米道路北侧)院内3号楼一楼。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咨询电话:0633—3662122,7968001。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照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