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0月13日讯 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日照交警特曝光近期社会单位发生的10起道路交通事故,提醒有关单位全面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拧紧事故预防“安全阀”,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警示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今年9月份,日照市百顺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人秦某涛驾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国道204行驶至338KM+700M处时,与王某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秦某涛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9月18日18时40分,日照市济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驾驶人张某利驾驶出租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涛雒郭家庄子路口北侧,与岚山区虎山镇丁某海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致丁某海身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张某利、丁某海负同等责任。
9月20日10时40分,青岛海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戴某安驾驶半挂车,沿S33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35省道小霉垛村路段,与东港区陈疃镇焦某祥所骑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焦某祥身亡,车辆损坏。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戴某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9月9日13时45分,山东浩阳物资有限公司驾驶人李某兵驾驶半挂车,沿33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三黄公路路口路段,与莒县刘官庄镇驾驶人刘某相驾驶的轿车相撞,致轿车乘车人陈某堂身亡,车辆损坏。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8月23日13时53分,青岛新宏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方驾驶重型集装箱自卸货车,沿深圳路行驶至204国道付疃桥南侧,与陈某兵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王某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9月29日1时55分,日照通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袁某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临沂路行驶至疏港高速东侧,与另外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袁某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9月12日22时许,日照银海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李某龙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圣岚路由东向西右转弯停车时,与沿圣岚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孙某瑞受伤,二轮摩托车受损。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李某龙、孙某瑞负同等责任。
9月22日13时许,连云港俊言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波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2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汾水十字路口时,与顺行的王某江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王某波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9月25日22时许,临沂长奕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范某明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化工路倒车时,与常某浩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范某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9月24日11时40分,日照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驾驶人刘某驾驶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兰州路行驶至大连路东800米,与行人申某爱相撞,致申某爱受轻伤。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