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016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即将开始
来源:大众网 2016-09-21 17:34:00
即时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15种)
集中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32种)
具体受理地点
大众网日照9月21日讯(见习记者 陈鹏飞)近日,根据《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日人社发〔2013〕22号)规定,日照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的公告。
公告中对职工申请门诊特病鉴定的病种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共有32种集中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15种即时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
记者了解到,在申请门诊特病鉴定的时候需提供本人近两年明确诊断“申请病种”的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无住院病历的提供近两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公立专科医疗机构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断证明。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证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盖章。
定点医院需选择一家使用动态库结算的医院。原来已办理过特病证者,新申请增加病种的定点医院需与原特病定点医院保持一致。选择异地医疗机构定点的人员,需提供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核准的“长期驻外”或“异地居住”备案表复印件,所选定点医院应为“长期驻外”或“异地居住”备案表中的定点医院;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需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门诊特病申请表上注明异地备案情况并盖章确认。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13年10月份以后申请办理过特病证的人员,需提供蓝色“特病证”复印件一份。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城)区内居住,因瘫痪等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体检的,书面报送其详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医疗机构上门体检。
全市统一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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