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布2016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来源:黄海晨刊 2016-07-18 11:16:00
7月15日,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根据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197元)和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734元)统计数据,我市公布2016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筹资标准。
据了解,对符合《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停产困难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日政发〔2010〕63号)规定的在职职工,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按单建统筹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1746元,其中财政承担524元,个人承担1222元;按统账结合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3448元,其中财政承担805元、个人承担2643元。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日政发〔2015〕3号)规定,2016年度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
统筹年度自2016年6月起至2017年5月止。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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