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今年PM2.5改善幅度力争达到6%
来源:日照新闻网 2016-06-02 10:28:00
在今年5月16日召开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会议上,通报了2016年1-4月各市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7个市均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总体排名全省第四位,但是由于工业燃煤量同比增加28万吨,35个城中村正在实施拆迁,新增施工工地27.8万平方米,机动车保有量增加6万辆,市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49%等问题影响,要保持住目前的位置压力很大,面临严峻挑战。
5月26日上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召开。会上,副市长陈刚指出,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立市”作为发展的五大着力点之一,全市人民对环境质量非常关心,热切盼望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在这种形势下,空气质量只能改善,绝不能恶化。
同呼吸,共奋斗。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全市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去治理、维护。
在此背景下,《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出台,方案涉及全市20余个部门和单位,细化了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目标及时间表,推出十大举措,举全市之力,共同打响改善空气质量的攻坚战,确保今年PM2.5改善幅度达6%。
◆继续推进日钢、日照港两大片区综合整治 加大日照钢铁“上大压小”步伐,按照产能平衡的原则,淘汰老旧产能,提升治污水平。
深化日照港片区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推动日照港“南散北集、南进南出”,调整进出港货物种类,减少铁矿石等大宗散货的吞吐量。逐步减少港外汽车“短倒”,全面落实出港车辆冲洗。
◆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抑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施行密闭运输 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严格落实“四个一标准”卫生管理制度和“四不开工标准”、“四不出门标准”管理规定。
拆迁工地严格落实围挡、洒水喷雾、覆盖、冲洗、密闭等治理措施,抑制扬尘污染。达不到要求的,立即依法停工整改,拒不停工的,依法吊销施工许可。
渣土运输车辆严格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抛洒遗漏。对发现的违规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继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城区所有道路无积尘。市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对城市主次干道进行洒水降尘,增加洒水频次和道路范围。
◆加快联片供热改造,市区内不再建设燃煤锅炉 大力推行园区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工业园区配套完善集中供热设施。今后除钢铁、浆纸等行业已有的自备电厂外,其他项目必须使用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暂不具备条件的,要使用清洁能源,不得增加煤炭消费量。
加大集中供热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进度,10月底前完成市区集中供热管网2#线工程,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新建小区建成投运前必须实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市区内不再建设燃煤锅炉。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年底前完成10台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改造,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燃煤机组和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城区全面禁行黄标车 加强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继续落实城区“黄标车”禁行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举报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和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管。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严禁燃烧劣质散煤 编制并实施《日照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削减目标,确保到2017年我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1282.77万吨)减少84万吨。2016年底完成目标任务的40%以上。严控散煤煤质,严厉查处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将劣质散煤逐出日照市场。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对确定在集中区域经营烧烤的,要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对拒不落实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没收经营设备,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
◆淘汰分散式燃煤锅炉 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位于城市建成区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淘汰;位于沿海区域的养殖供热小锅炉,8月底之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限期淘汰。2017年底前各工业园区配套完善集中供热设施,实行集中供热,园区内企业自备燃煤锅炉一律停用或封存。
◆2018年前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2017年7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全部达到国Ⅴ标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油品行为,保障国Ⅴ车用汽、柴油供应。
◆确保秸秆禁烧零火点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督察机制、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现全市零火点。
研究制定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建立秸杆收运体系,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青贮、氨化、生产沼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深入推进异味污染治理 全面摸清辖区异味产生企业底数,实行“一源一策”。加强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特别是停机检修期间的异味防控,在静风、低气压等特殊气象条件下,采取限产限排、停止作业等措施降低异味对市区的影响。
推动域外“农药味”污染问题解决,主动与跨界环保部门联系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边界异味污染企业。与中科院大气专家合作,开展跨界异味污染检测课题研究,全力破解跨界异味治理难题。
此外,《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保障措施制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推进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部门和区县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标准规范,按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工作目标考核,对逾期完不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大局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环境保护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它牵扯到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市各部门、单位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尽管压力大、任务重,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攻坚战,完成全年PM2.5改善6%的任务目标。”市环保局负责同志说。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聚力提升日照蓝天白云“颜值”
日照讯(记者 刘淑霞)环境保护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事关民生福祉的事业,需要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5月26日,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聚力提升日照蓝天白云“颜值”。
发改部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年度削减目标,确保到2017年我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1282.77万吨)减少84万吨。
经信部门
加快推广锅炉节能技术,制定散煤清洁化工作方案,参照淄博、聊城等市的做法,组织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检查,逐步建立我市洁净煤体系;做好油品升级工作,及时公开全市油品升级信息。
住建部门
负责狠抓建筑工地及建筑物拆除扬尘管控、渣土运输与处置管理、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城市裸露土地绿化等任务;向社会公开全市建筑工地情况及扬尘治理标准,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大型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联网。
加快推进市区集中供暖2#线工程,将山海天、高新区及城西部分地区纳入集中供暖范围。在集中供热范围还用自备锅炉供热的企事业单位,抓紧拆除自备锅炉,接入集中供热管网。集中供热暂未覆盖的,要改用清洁能源供热。
公安交警部门
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冒黑烟车辆的监管,严查违规上路行为;坚决查处“黑渣土车”及未进行全封闭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渣土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环保部门
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年)》。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加大环保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不按要求限排、停产的,或者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的,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
负责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燃煤机组及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区县综合执法部门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对确定在集中区域经营烧烤的,要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
工商部门
做好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油品质量信息。
质监部门
做好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油品的行为。
日照港
继续推进“南散北集,南进南出”,杜绝港外汽车“短倒”,全面落实出港车辆冲洗。
日照钢铁
继续加快“上大压小”步伐,按照产能平衡的原则,淘汰老旧产能,提升治污水平。
各区县政府、管委
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确保今年PM2.5改善幅度达6%以上。
谁点第一把火,谁就受严惩
坚持疏堵结合、奖罚并用,确保零火点
日照讯(记者 刘淑霞)“谁点第一把火,谁就将受到严惩。”5月26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上,我市对今年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并下发《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秸秆禁烧工作要坚持疏堵结合、奖罚并用,各级各部门要在麦收前召开禁烧工作动员会,逐级抓好落实,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村要与农户签订“禁烧协议书”;联合收割机须加装秸秆切碎器,组织好收割后的秸秆清运处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居设立秸秆机械化压块示范点,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同时,加大疏导力度,积极引导农民进行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等。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将严惩“第一把火”,在发生全市“第一把火”的乡镇(街道)将召开现场会,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须公开检讨,对禁烧责任落实不力、焚烧秸秆问题较重的,将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年内完成禁烧任务、无火点发生的乡镇(街道)将给予奖励。
据了解,去年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麦收面积116.07万亩,还田、打捆、青贮饲料等有效利用率达到87%,约100.98万亩;实现国家环境卫星火点零通报,秸秆焚烧火点同比下降98%以上。
3月21日,市财政、环保两部门联合行文,对经督查考核认定的2015年全年无秸秆焚烧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给予1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共计兑现了5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2015年秸秆禁烧生态补偿乡镇(街道)名单
东港区(7个):
日照街道、河山镇、西湖镇、南湖镇、陈疃镇、后村镇、三庄镇;
岚山区(7个):
安东卫街道、虎山镇、碑廓镇、黄墩镇、高兴镇、巨峰镇、中楼镇;
莒县(19个):
阎庄镇、招贤镇、夏庄镇、浮来山镇、峤山镇、龙山镇、东莞镇、刘官庄镇、小店镇、长岭镇、店子集镇、陵阳镇、安庄镇、碁山镇、桑园镇、寨里河镇、洛河镇、果庄镇、库山乡;
五莲县(12个):
洪凝街道、街头镇、于里镇、许孟镇、潮河镇、汪湖镇、叩官镇、中至镇、高泽镇、松柏镇、石场乡、户部乡;
开发区(2个):
奎山街道、北京路街道;
山海天(2个):
两城街道、卧龙山街道;
海洋城(1个):
涛雒镇。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