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公车私用 日照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涉及8人
来源:大众网 2016-03-30 09:25:00
大众网日照3月30日讯(记者 崔维成)30日,记者从日照市纪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日照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来了通报。
这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
一、市工商联驾驶员张念忠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9日,市工商联驾驶员张念忠驾驶鲁L00081公车带家属串门。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张念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办公室主任李凡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坤公车私用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李坤,多次私自驾驶鲁LAA023公车中午上下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给予李坤延长党员预备期6个月,调离司机工作岗位的处理。
三、岚山区政协办公室驾驶员彭培国、崔超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9日,岚山区政协办公室驾驶员彭培国驾驶鲁L50176公车个人买东西。2016年1月30日,岚山区政协办公室驾驶员崔超私自驾驶鲁LL5068公车接送家属和孩子。岚山区纪委给予彭培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崔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子鹏党内警告处分。
四、五莲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毛洪勇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9日,五莲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科工作人员毛洪勇私自利用公车接受个人礼品。五莲县交通运输局给予毛洪勇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执勤组负责人丁雪松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还了解到,清明、五一节期间,日照市各级各部门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进行严肃处理,坚决反对说情风,对说情的要一并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