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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有了首个行政审批负面清单 30类项目禁止招引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郑云歌   2016-02-03 15:43:00

日照市环保局召开发布会,公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容

日照市环保局召开发布会,公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容

大众网日照2月3日讯记者 郑云歌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经济风险和环境风险,日照市发布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这个清单成为了日照市历史上首个行政审批方面的负面清单,也是全省市级政府印发的首个环保负面清单。

2015年,日照市委市政府“突破园区、聚力招引”重大战略部署后,各区县、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有的因为不了解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招引了环境风险大、污染重的项目,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已经投入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政府也投入了大量的行政资源,最终却因为环境准入问题不能落地,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和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

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经济风险和环境风险,守住生态红线。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外地经验,结合日照市实际研究草拟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包括30类项目,既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要求划定的“不可为”范围,也有结合日照实际制定的“不可为”范围。主要有五类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态红线内的项目,例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项目;高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的项目;群众关注度高、环境敏感性强的项目;日照市实际存在污染较重的传统土、小项目,包括石灰、砖瓦、鱼粉、石材、废塑料、木炭、酸化油、钢渣磁选等项目;超出环境资源承载力,高耗水、高能耗的项目。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园区管委及经济职能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不予招引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对列入本负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予环评批复,发改、经信部门不得予以立项、核准、备案,规划、国土部门不得办理规划、土地手续。

《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的具体内容包括:

1、工业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中禁止发展的项目。

2、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五莲山风景名胜区、浮来山风景区及各级政府确立的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新建影响生态功能的项目。

3、涉饮用水水源地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建设项目。

4、各级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控养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5、新增铅、汞、镉、铬、砷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6、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7、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8、新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设备投资额低于5000万的化工项目(不包括产业政策鼓励类的、环境风险小的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9、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10、新增产能的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

11、再生铅项目。

12、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13、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产业政策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14、新建焦化项目。

15、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一)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新建锅炉;(二)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三)其他地区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项目。

16、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17、玻璃生产线项目(不包括技术改造项目)。

18、土法石灰制造项目。

19、粘土砖、粘土瓦项目。

20、鱼粉加工项目。

21、土法生产酸化油项目。

22、年产1万吨以下废塑料再生造粒项目;不在产业园区的新建废塑料再生造粒项目。

23、不在石材产业园区或超出石材产业园区控制规模的石材加工项目。

24、新建印染项目(不包括国家鼓励类的印染工艺)

25、钢渣磁选项目(不包括钢铁铸造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6、污染物不能集中处置的木炭加工项目。

27、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28、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

29、土法冶炼项目。

30、石棉制品项目(不包括循环利用项目)。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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