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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创建成功 日照早就是“国家卫生城市”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丽 郑云歌   2015-12-09 16:05:00


日照于2014年通过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大众网日照12月9日讯(记者 张丽 郑云歌)12月7日,全国爱卫办公布了2015年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山东共有15个城市上榜,不少市民发现日照并不在列,心中不禁疑问:为啥日照没有上榜?

9日,记者联系日照市爱卫办了解到,日照其实自2006年起就已经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规定,国家卫生城市自命名后每3年复审一次。日照2010年第一次通过复审,2014年再次通过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之所以没有出现在今年的名单上,是因为去年已经通过复审,而新的名单只是限于今年通过复审或者是新创建的国家卫生城市,并不包含全部。

记者从《全国爱卫会关于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上看到,2014年,全国爱卫办组织对2010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复审,重新确认北京市顺义区等15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在这份名单中,山东省日照市、寿光市在列。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自2006年日照市被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日照市坚持加强领导、部门参与、全民动手、强化管理、全面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知识水平,有力地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新的标准较之前增加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等贴近民生的内容,总体上提高了对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

下一步,日照市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形成卫生计生、城建、环保、交通、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提高市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水平,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同时,扎实推进健康日照行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健康日照行动方案(2014-2016年)》,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这一主题,利用3年时间,落实综合防病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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