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9月14日讯(通讯员 沙连成)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岚山区巨峰镇的男青年洪某却专偷乡邻,得手多次。巨峰派出所民警多方调查,在平安志愿者的配合下,终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洪某刑事拘留。
近期,巨峰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活动中了解到辖区刘家沟村及周边几个村落发生多起盗窃案,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民警展开调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整日游手好闲的村民洪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洪某虽在青岛一洗车行打工,但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收入微薄。但近期洪某比较反常,经常出入饭店,出手阔绰。有群众向民警反映,今年8月23日晚上8时许,洪某曾窜至其家中行窃,被家人当场抓获,并从洪某身上搜出被盗财物。还有平安志愿者反映,今年春节期间,曾在洪某家中见到过两台来路不明的笔记本电脑。
围绕这些有价值的重要线索,在平安志愿者的配合下,民警展开调查,获取了重要证据。9月6日晚,民警在洪某家杂物间内,将藏匿其中的洪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洪某供述了自2013年8月起,在巨峰镇刘家沟村以及周边几个村行窃20余起的犯罪事实。据洪某交代,他作案的时机都是选择农忙季节,有时是在白天,有时是在深夜。盗窃的财物大到摩托车、笔记本电脑,甚至几千元现金;小到几元钱一盒的香烟、充电器,甚至一罐饮料,涉案价值达数万元。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大多数侵财类案件都是因为疏于防范造成的。农忙季节,农户白天都忙于生产,整个村庄基本上处于“空城”,此时农户家中长时间无人;另外大多数农户安全防范意识差,出门不上锁、只锁院门不锁居室门、贵重财物随意放置、家中存放大量现金,这些都给窃贼提供了可乘之机。
9月7日,犯罪嫌疑人洪某被岚山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