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9月2日讯(通讯员 王园园)近日,一位在日照市莒县工作的临沂市民醉驾,被交警查获,当即受到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面临公诉和判决。这是莒县摩托车驾驶人“醉驾入刑”第一例。
据介绍,当日下午五点左右,交警莒县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浮来路执勤的过程中,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来回在路上转悠,该车驾驶人脸上通红,并且一直唱着歌。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喝多了,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
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人情绪很是激动,一直在喊着不用测了,该扣就扣该罚就罚,该拘留就拘留,可就是不接受酒精测试。于是,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为154mg/ml,属于醉酒驾驶。
驾驶人酒醒后,开始积极配合民警办案,并主动告诉民警说他是临沂人,叫张某,在莒县安家,平日里都靠打点零工为生。当日参加朋友聚会,因此喝多了,至于酒后的具体情况他说自己也记不清了。
张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当即受到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他还将面临公诉和判决,因醉酒驾驶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