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民可用身份证、社保卡代替医保证办理住院
来源:黄海晨刊 2015-08-04 14:27:00
本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李希峰)
“原来住院还得要基本医疗保险证,这个证不常用,万一找不到或者丢了,住院就非常麻烦,这下好了,现在住院只需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行了。”得知这条惠民新举措之后,东港区银河社区的王大爷逢人便讲。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登记时,可向医院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16周岁以下未成年居民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可出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以备医疗保险稽查人员对参保人员身份进行认定。
医院在为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要认真核实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信息。如果发现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姓名与医疗保险结算系统不一致的,应告知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修正。如果发现住院患者身份与证件不符的,接诊医师要及时通知管辖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医疗保险稽查人员核实确认后再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住院时不能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先行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然后通知其家属在入院48小时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经核实后方可上传其医疗保险住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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