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618个岗位 7月1日起报名
来源:莒县发布 2015-06-26 15:15:00
招考简章
为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县人才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15年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聘用部分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人事代理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用岗位工作。
3、系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4、以专科学历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护理岗位的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时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
5、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由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莒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聘6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456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16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招考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数应达到规定比例标准(1:1.5),否则相应调整或核减招考计划。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址:http://www.jxweisheng.gov.cn(山东省莒县卫生局网站)。
联系电话:0633-6206013;6222764。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写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严禁同一考生注册不同邮箱号重复报考,对于重复报考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莒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考招聘。
2、网上缴费。缴费时间: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到莒县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莒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考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粘贴照片)一式2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护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另外,考生需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的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和成绩计算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
2、面试: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院分别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报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莒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用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根据报考单位予以聘用;报考基层卫生院的,根据“优生优选”的原则,聘用人员按照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单位。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自行负责。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考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莒县卫生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考不指定教材,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
责任编辑:庞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