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作者:孙丹阳 王素洁 2015-06-18 14:09:00
大众网日照6月18日讯(通讯员 孙丹阳 王素洁)5月13日,莒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峤山镇聂家洪沟村杜某、王某、聂某肉鸭养殖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三人均采取私设暗管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污染物,后对排放的废水进行化验,杜某废水排放CODcr为3906mg/L,超标64.1倍,王某废水排放CODcr为5478 mg/L,超标90.3倍,聂某废水排放CODcr为3597mg/L,超标58.95倍。5月28日,莒县环保局对三人做出处罚,后移交治安大队。
经讯问,三人对私设暗管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污染物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今后会改正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治安大队对杜某、王某、聂某均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