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偏吃"窝边草" 岚山一青年盗窃邻居财物被监视
来源:大众网 2015-06-02 16:58:00
大众网日照6月2日讯(通讯员 庞尊玺)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也有“兔子就爱吃窝边草”。近日,岚山区虎山镇的李某翻墙进入邻居家盗窃财物,在公安机关调查的强大压力下,最终赔偿损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28日下午,村民王某下地干活回家后发现自己的手提包被动过,里面1250多元现金没有了,抽屉里的香烟也不见了,随即就报了警。接警后,虎山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对受害人王某进行了询问。
在此过程中,民警了解到王某西邻居为李某。对民警来说,李某可算是“老熟人”。李某曾先后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劳动教养,有较大的作案嫌疑。据此,民警围绕李某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5月31日,李某迫于压力先到王某家赔礼道歉,并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犯罪事实。
原来,李某与王某家一墙之隔,李某经常到王某家玩,平时王某拿钱时也没有避讳李某,被李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5月28日下午,李某外出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发现大门锁着,知道家里没人,于是贼心顿起,翻墙爬进王某家。李某先到堂屋从电脑桌的抽屉里,偷走八盒香烟和一部黑色旧手机,又从厨房炕上王某的挎包里偷走现金1200余元,更让人可气又可笑的是,李某居然将两支中性笔也放兜里“带”走了。
因李某系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王某损失,取得王某的原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从轻处理。目前,李某已被依法监视居住,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庞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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