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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捕鱼不慎溺亡 莒县消防奋战六小时打捞遗体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孙亚林 何乃海 王宝庆   2015-05-29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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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消防官兵及派出所人员实施救援。

   5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在莒县沭河大桥下游某一河段,一位小伙子在河里拉网捕鱼时不慎溺水。下午5点许,莒县城东派出所及消防官兵接到报警后,先后赶到现场救援。直到当晚11点左右,溺水者才被打捞上来,但是已不幸身亡。

    据城东派出所民警何乃海介绍,溺水的小伙子姓刘,事发前小刘约了自己的一个朋友跟单某某一起吃饭。吃完饭之后,小刘的朋友就离开了。到了下午三点多小刘提议去捕鱼,随后去了店子集上买了一挂渔网,同时约上了付先生一起前往,可是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

    “当时报警的是死者的同伴,说是他们三个人一起去扯网捕鱼,他下水把网往对岸拉,可是就快到对岸的时候,突然发现刘先生在河里不见了,因此就马上打电话报警求助。”前去救援的民警何乃海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总共出动8位队员,携带了救援工具,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死者的部分衣服还在岸边。“一是可能由于水凉,他下水后突然抽筋了;另外也可能是喝完一斤白酒,在下水后酒劲上来了,导致自身出现无力现象;也可能是被水草或渔网绊到,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溺水身亡。”派出所民警何乃海推测道。

    何乃海告诉记者,打捞死者的前期过程中,发现河水最深的地方有十余米深,由于水太深,打捞了很长的时间都没能将人打捞出来。随后,办案民警及时联系到死者村的相关村干部,其村干部又从临沂找来三个潜水打捞人员,一直共同救援到当天晚上近11点才将死者捞上来。此外,死者的家属闻讯也急忙赶往事发地。

    “虽然河边有提示禁止在沭河捕鱼、游泳等一些警告语,但还是有不少人不听警告。不幸的事情总是一次次的发生,希望身边这些惨痛的教训能够引起广大市民的注意。”何乃海告诉记者,这几年在沭河发生的溺水身亡事件不在少数。由于前些年的时候沭河连年挖沙,现在河内到处都是挖沙形成的暗流,不熟悉水情的人下去很容易出事,下水后要么被冲到深水中,要么被水下暗流吸住,很容易造成溺水身亡 。 文/图 记者 孙亚林 本报通讯员 何乃海 王宝庆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庞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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