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回男孩抚养 莒县公安解救被拐卖儿童23名
来源:大众网 2015-05-22 18:25:00
大众网日照5月22日讯(记者 郑云歌 通讯员 于浩 王素洁)家中没有男孩,经人贩子联系,花几万元从外地购买一名婴儿来抚养,这样的事时至今日仍存在。莒县公安局近期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先后抓获涉拐犯罪嫌疑人29名,解救被拐卖儿童23名。
2011年4月份,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举报,莒县洛河镇金华村刘某多次贩卖婴儿从中获利。接到群众举报后,莒县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了解到该镇一对夫妇家有一名男婴是经刘某介绍以3.7万元价格从一四川籍人贩处买来的。
2015年山东省公安厅集中打击卖拐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后,潜逃5年的周某被列为省督逃犯,专案组民警集中力量对周某展开大追捕。2月份,临近春节,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周某回家短暂停留后迅速离开了家。民警抓紧内查外调,获取了周某的联系方式。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被拐卖儿童多是刚出生的婴儿,主要是被一些“无生育能力家庭”和“失独家庭”买走,共占七成左右。少数家庭由于二胎后依然无男孩,为了延续香火,贸然走上了非法购买途径。而出卖婴儿的大都是在山东的外地务工人员,以出卖亲生子女来牟利。对此,莒县警方在专项行动中还强化对收买犯罪环节的打击力度,抓获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20名,有力打击、压缩了“买方”市场。
2015年山东省公安厅开展了集中打击卖拐儿童犯罪专项行动,莒县公安部门重点攻坚破大案,全方位扩展线索来源,对全县收养抱养的来历不明儿童及疑似被拐儿童线索开展地毯式摸排。对个别被拐卖儿童身份不明、解救时机不成熟的,莒县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县民政等部门,采取拍照固定、抽血检验、签订解救责任书等形式,暂时将其寄养在养父母家中,待查明身份、时机成熟后随时解救。
责任编辑:庞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