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伟:遇金融纠纷可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来源:大众网 2015-03-16 17:05:00
人民银行日照中心支行副行长刘茂伟做客大众网
刘行长谈市金消协的基本情况和职责
大众网日照3月16日讯(记者 郑云歌)遇到金融领域纠纷该怎么办?金融消费需要注意些什么?3月13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刘茂伟副行长做客本网访谈室,向网友介绍了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的相关情况,同时就金融领域的消费权益保护问题与网友展开互动。
日照有个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目前,日照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独立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3家,保险业金融机构30家, 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8家,同时还有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新型机构,银、证、保等金融机构数量繁多。伴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金融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突出。
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业稳健经营,2014年6月6日,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正式成立,架起了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协会是经日照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由日照市各市级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辖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刘茂伟介绍,协会的主要职能主要是依托“12363”服务热线,统一受理银行、证券、保险业消费者业务咨询与投诉,调解金融消费纠纷,另外也将统筹开展地方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搭建业内外业务交流与合作平台。
遇到金融纠纷 可到协会进行投诉
当消费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工商管理部门,银监、保监、证监,当地人民银行设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或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等途径进行维权。
据了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位于日照市泰安路29号人民银行5楼,并统一开通了12363投诉电话,金融消费者如有需要可以亲自到协会办公室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63咨询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目前,协会在莒县和五莲县也分别设立了莒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五莲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实现了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全覆盖。
“对于比较简单的投诉案件,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当场答复或者当天答复。对于情况复杂一些的投诉,工作人员将根据工作流程向被投诉金融机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消费者”,刘茂伟说。
刘茂伟介绍,截止到目前,协会成立以来已经累计受理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126起,其中,咨询74起,投诉52起。投诉咨询重点集中在支付结算管理、征信管理、投资理财、服务质量、业务收费等相关领域,具体来说涉及银行卡、不良征信记录、存款变保险、服务态度、不合理收费等方面的纠纷。
金融消费要留心 细了解不盲目
对于网友在平时的金融消费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刘茂伟提出了三条建议。首先他表示,消费者最好不要盲目购买理财产品,“不要认为在银行购买就是等同于银行存款,任何理财产品都有一定的风险,不同的理财产品投向领域不同,风险程度也不相同”。刘茂伟说,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充分做好投资评估,注意了解掌握产品的相关知识,如产品的类型和风险、收益率、投资方向和变现情况等。
其次,信用卡已经越来越广泛的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当中,对此,刘茂伟提醒,信用卡使用虽方便,但可能产生年费、手续费、贷款利息等费用,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信用卡条款,充分了解与发卡行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何种情形下银行将收取哪些费用,以免在不注意的情况下需支付高额利息及手续费,同时注意避免因延迟还款等行为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另外,个人信用报告在金融消费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您曾经借钱不还,银行极有可能让您提供抵押、担保,或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给您贷款,”由此,刘茂伟提醒网友,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应当注意的是,信用记录是伴随持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单纯的销卡并不能消除不良记录。当产生不良记录时,应该继续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当然《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不过这是在还清贷款的前提下,千万不要以为不还钱也可以消除。
责任编辑:庞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