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日照获790.5万元"生态补偿金" 用于改善环境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5-01-29 15:45:00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侯彦平)28日,山东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2014年第四季度日照市获得183万元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 ,加上去年前三个季度的补偿金额,日照市在去年共获得790.5万元的生态补偿金。
据悉,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4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通知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应该严格按照《办法》及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zhuang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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