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1月25日讯(通讯员 梁作升)记者从日照市司法局了解到,2016年9月29日,司法部以司法通【2016】92号文件通报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日照市东港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宗武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将涉及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农民工因工资、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现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不再进行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涉及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的其他案件,适当放宽经济困难的标准,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2011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77件,受援人数达10684人,追偿和避免经济损失近23540万元,接待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事项52670余件。为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推动日照经济社会率先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