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7月15日讯(通讯员 牟善亮 朱红苇)为进一步净化医疗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近日,日照市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力度,严防误导消费者就医现象的发生。
依据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市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提出的广告申请提供技术审查,重点对相关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是否具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和保证治愈等诊疗效果,是否含有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广告,以及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诊疗的行为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治。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此外,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和联系电话,表现形式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