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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城街道开展畜禽养殖集中整治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4-10-17 14:28:00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孙亚林) 16日,记者从山海天两城街道办事处获悉,该街道从10月12日开始到12月31日集中开展两城街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将力争全面完成全街道50个行政村的美丽文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 5个美丽文明乡村示范片区。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活动整治范围包括:两城街道所有的庭院养殖户、村外养殖户、两城河两岸外延300米范围 、两城龙山文化遗址、生态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中小学周边等人口集中区域进行综合整治。本次活动整治内容包括:1、关停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各村制定方案,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逐步关停搬迁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及所有庭院养殖户,拆除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2.新建养殖小区。积极扶持各管区、各村规划建设标准养殖小区,可以一村规划一个养殖小区,也可以相邻村共建一个养殖小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配套、自行建设、统一验收”的模式,进行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建设,为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创造条件。3、强化整改措施。对于暂时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养殖户,由主管部门统一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养殖户管理规范、达标排放。对于拒不整改又不搬迁的养殖户,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全街道对禁养区的管控首先实行依法禁养原则,所有关停、整治、搬迁等治理措施都要确保依法实施。同时,针对“庭院禁养”这一问题,各村“两委”要向全体村民印发《庭院禁养征求意见书》,经全村80%以上的户代表同意禁养后,再组织开展庭院禁养工作,并将禁养工作写进本村的村规民约,按照村民自治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庭院禁养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治活动开始于2014年10月12日,截止于2014年12月31日,力争完成两城河流域集中养殖小区及各村庭院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关停或搬迁整治工作,逐步实现水源地、居民区等禁养区及全街道庭院内完全禁养,完成全街道50个行政村的美丽文明乡村建设工作。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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