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农村“两委”换届实行全程监督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4-06-30 13:54:00
本报6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王岗) 29日记者从岚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岚山区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意见》,在换届选举前、选举中和选举后各个阶段全程介入,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和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结合当前开展的“五进两服务”、“三联三访”等活动,岚山区检察院深入农村和社区进行走访调研,摸排农村基层选举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采取政策宣讲、教育引导、依法处理等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对换届选举期间违法犯罪多发易发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发出警示,提前做好防控工作。
在换届选举中,严格全程监督,确保依法推进。开通涉选信访“绿色通道”,依托派驻检察室在群众“家门口”受理群众举报、咨询等事项。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严肃查办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派员参加重点地区、重点村居的换届选举工作,对投票、唱票、公示等环节进行同步监督,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选举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在换届选举后,督促建章立制,完善惩防体系。全面总结换届选举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协助镇(街道)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漏补缺。同时,利用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犯罪案例,对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任前警示教育,引导他们依法履职,远离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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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助力岚山“举报宣传周”
本报6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王岗) 近日,岚山区检察院以“依靠群众惩治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主题,充分利用官方微博“@ 岚山检察”,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据悉,6月23日至27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16个“举报宣传周”。岚山区检察院借助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的受案范围以及举报方式,鼓励群众通过法律规定的各种方式举报身边的职务犯罪行为,依靠群众力量惩治和预防腐败。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