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民政局招12名养老服务人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3-11-04 10:51:00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高晓飞) 经研究决定,通过使用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岚山区民政局及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开招聘12名养老服务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原则上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属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月13日。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被录用人员月工资145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服务期 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年度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满后,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不再聘用,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被录用人员到岗后,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及低依次递补。对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日常管理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岚山区民政局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youxi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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