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3月15日讯(记者 王文玉)山东省公安厅“3.10”深入推进路面交通违法整治严打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确定,从现在起至年底,以更大决心、力度、措施,整顿渣土车、货车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防范涉渣土车、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路面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渣土车严重交通违法和货车超载超限行为。
为积极有效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明显减少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目标,结合岚山区实际,岚山交警大队公告以下有关问题:
车辆严禁改装。对已改装的按照车辆注册登记时的有关技术参数回复出厂时原有状态,在车辆恢复原装之前禁止上路行驶。对非法加装货厢档板的车辆,按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罚(违法代码10870,罚款500元),在依法顶格处罚的同时,责令恢复原状。车辆按出厂时应有的状态加装的车厢覆盖装置,本次专项行动暂不予处罚。
严禁超载货车上路行驶。对本次专项行动查获涉嫌超载的车辆,按照治超的有关规定,扣留到联合治超停车场,由交通部门称重、卸载。交通部门卸载后,交警部门严格按照超载比例严格罚款、扣分,处罚后,7日内抄告车籍地交通部门,落实“一超四罚”。对在城区从事渣土运输的,还会抄告住建部门。
其中,依据国家标准GB1589-2016认定货车超限超载:二轴货车总重不超过18吨;三轴货车总重不超过25吨。
安全文明驾驶。严禁无牌无证货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禁货运机动车闯禁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严禁货运机动车违法占道,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畅通、严禁货运机动车不按规定覆盖运输,造成道路运输遗洒飘散货物。
货源单位严把出厂关管理责任。货源单位是落实货运车辆规范运输的直接责任人。货源单位只能给符合标准的车辆装载相关货物,严禁超限装载。货源单位违反规定进行装载的,由相关部门对货源单位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将加大涉黑涉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发现妨害公务的,及时予以制止,有暴力倾向的,及时予以制服,依法处理;及时打击在渣土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中滋生的非法经营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