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2月22日讯(记者 王文玉 通讯员 李克明 沙连成)近日,巨峰派出所民警收到一条油价将小幅上涨请车主加满油箱的QQ信息,再仔细一看,发信人的名字居然是辖区一前期未营业的加油站。民警随即驱车前往对其进行消防检查。
这一查不要紧,公安民警发现其不仅没有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甚至连基本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都不具备,而加油站的负责人和公安民警辩解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目前加油站属于试营业。
这个加油站的负责人明显是侥幸心理作祟,自以为“试营业”就可以不用相关执照、许可证,可以不用落实安全制度,殊不知这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分别对此类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处罚措施。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勒令该加油站停止营业,下一步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加油站是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是发生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高危场所,公安机关对无照经营、不落实安全制度的加油站进行查处,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广大群众而言,这也是一堂预防火灾事故的生动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