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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时贪心行窃 幡然醒悟主动退赃

来源:岚山大众网   作者:王文玉 沙连成   2016-12-12 14:30:00

大众网日照12月12日讯记者 王文玉 通讯员 沙连成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近日,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一女子在服装超市购物时,因一时贪心,将他人手机盗走。事发三天后,女子主动将手机退还失主,并留下字条,诚恳道歉。

2016年10月30日10时30分许,在巨峰镇某服装超市工作的刘女士神色匆匆地赶到巨峰派出所报警称:刚才在店里,我衣服口袋里的手机被偷走了,店里有监控……”。看着刘女士焦急地神情,民警立即就案发前后经过展开调查。原来,当天早上来店里购物的顾客不多,大约九点四十分左右,店里一前一后来了两名女顾客,刘女士赶忙上前招呼,当其中一位顾客挑选好衣服后,刘女士主动帮顾客试穿。在这个过程中,刘女士还不忘招呼另一个顾客。当第一个顾客拿着所购衣物离开之后,刘女士突然想起自己的衣服还在货架上,于是取来衣服穿在身上,并习惯性地把手伸进口袋,就在这一刹那,刘女士愣住了,“手机呢?”思前想后,刘女士决定报警。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区域的监控视频,一穿黑色风衣的中年女子的举动进入民警的视线。也正是这短短几分钟的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黑衣女子行窃的全过程:在刘女士为顾客试穿衣服时,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放在货架上,只见黑衣女子抓起刘女士的外套,佯装试穿之后,将刘女士衣服口袋中的手机“顺”走,并驾驶一辆白色摩托车匆忙离开。

根据嫌疑人离开时的方向及路线,办案民警调取了沿途所有的视频监控,并从大量的影像资料中分析刻画出了嫌疑人的大致特征和行踪轨迹。经过反复摸排比对,终于将涉嫌盗窃的丁某抓获!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丁某如实交代了因一时贪心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同时,丁某还交代:“偷拿了人家的手机,我寝食难安。三天后,我把手机装在纸盒里,让家人代我送到了服装超市里,纸盒里留了一张我写的道歉信……”。对于丁某所说的情况,办案民警将信将疑,迅速与刘女士取得联系,在确认无疑后,刘女士表示:她留在纸盒里的道歉信挺真诚的,我原谅她!

近日,巨峰派出所报请岚山公安分局批准,丁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成立,但丁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丁某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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