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 大众网主站 | 广告服务 | 投稿|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 > 岚山 > 岚山要闻

岚山区检察院:剔除乡村“脓包” 查处21家污染企业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新华 臧运卓 王文玉   2016-08-26 10:58:00

大众网日照826日讯通讯员 刘新华 臧运卓 见习记者 王文玉)投入少,产出高,因暴利而顽强。近几年,大批未经许可的塑料颗粒加工厂在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境内悄然萌芽。空气刺鼻,水土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影响到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已经危及健康,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岚山区检察院在接到举报后,深入调查,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联合国土、公安、工商、供电等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碑廓镇存在的21家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已全部予以关停。

剔除环境“脓包”,还百姓美丽晴朗乡村。

百姓求助

两三间老旧脏乱的简易厂棚,墙角随意搭扯的电线,几台锈迹斑斑,且被未知污垢层层覆盖的“黑心作坊式”机器,组成了暴利的“老巢”。

原材料只需经过简单的融化、塑型加工,就可生产成塑料颗粒。成品颗粒经过特殊的工艺及配方后,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塑料制品。

不会有人知道,水杯、脸盆的原材料可以是废旧塑料袋、凉鞋、渔网,甚至是医用垃圾。而这样的原料,在岚山区碑廓镇成片堆放着。

原料本身就是污染源,加上简陋的操作工艺,缺失的环保流程,产生的工业污染给周边土地、水源、大气带来严重伤害。非法塑料颗粒加工厂犹如一颗颗环境“脓包”,虽然小,却危害深远,与美丽乡村格格不入。

去年年初,已有当地农民通过网络发出环保求助,恳请政府介入,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随即,环保部门予以回应,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部分生产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但高额的利润却驱使大批违法厂主铤而走险,加上并不具备根本震慑力的查办手段,也使得违法生产一而再、再而三的死灰复燃。

今年3月,这一情况被反映至岚山区检察院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开展的下访巡访活动中。

当地农民反映,碑廓镇20多家从事违法生产的塑料颗粒加工厂长时间排放污染物,使附近土地庄稼无收,水体破坏,住的离加工厂近的居民因刺激性气味甚至连窗户都不敢开。

剔除“脓包”

群众的愤愤引起检察官们的高度重视。

在岚山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专项调查组深入现场,实地查看污染情况,通过走访群众,摸清企业排污实况,进行水土取样,并拍照固定证据。

实际情况远超预估。

仅在费家湖村工业园内,就有10家正在生产的非法塑料颗粒加工厂,开工年限,已接近10年。

首批现场勘查的检察官刘新华说明,除废旧渔网、水泥袋、农业垃圾外,部分非法工厂甚至规模进口“洋垃圾”进行加工生产。这样的塑料颗粒未经达标,却销路畅通,流入下一生产环节后,无论制成日常塑料用品,或文具、塑胶跑道等直关下一代健康的用具,后果都不堪设想。

在对碑廓镇全域进行排查后,岚山区检察院掌握了全面的非法厂家数量,并取得了确实的调查证据。遂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塑料颗粒加工厂无证非法从事塑料颗粒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的不法行为。

从法律层面,敦促直接相关的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建议其依法履职。

虽无强制力,但在最新公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中,“检察建议”已经成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从根本上提高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

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岚山区检察院又联合国土、公安、工商、供电等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

由检察院牵头,相关部门悉数到场,环保部门开具证明后,国土、电力、公安等依据采取行动,断电、收回土地,或依法拘留当事人,从根本上查处违法厂家,杜绝“脓包”再生。

“脓包”剔除后,如何修复破损表皮,即破损的矛盾关系,则需要坚持跟踪问效机制。

按照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岚山区院监督环保部门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对取缔不彻底有可能重新恢复生产的企业,责令污染企业限期全部拆除设备。在此基础上,要求环保部门责令污染企业限期完成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任务,清理全部生产原料,合法处置生产废水和固体废物。

深受其害的当地百姓,感激涕零。

举一反三

既要依法惩治非法排污行为,又要实现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5月中旬,碑廓镇存在的21家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已全部予以关停。

但这并不是结束。检察长高月清要求全员检察人员按照“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工作理念,再进一步,将单个案件融入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机制的创新完善中。

针对岚山区环境历史欠账多,在乡镇工业园区的环保违法建设项目较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投入不足、监管不力等问题,岚山区检察院结合塑料颗粒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木炭、木材、畜牧养殖、违规晾晒鸡粪等污染问题,相继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铁腕执法力促环保监管。

——健全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定期督查督办机制,实施跟踪问效机制和问责追责机制。

——建立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三位一体”责任网格,采取约谈、督导、通报等措施,加大环保监管力度。

——完善边界治污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岚山区、赣榆区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全区环境安全。

——敦促环保与国土、城管、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行为。

下一步,岚山区检察院将扩大对违法塑料颗粒加工厂的查处范围,扫雷全区的环境“毒瘤”,向前一步走,用法律的铁腕,成为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分享: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