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岚山区大众网 作者:刘利红 王高强 2016-08-18 10:15:00
大众网日照8月18日讯(通讯员 刘利红 记者 王高强)8月11日,因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拒绝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妨害民事诉讼,岚山区法院对该公司依法适用强制措施,作出罚款决定。
黄某昌诉崔某玖、胡某强、日照某建筑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黄某昌在施工场地摔伤致一级伤残,为查明该案所涉法律关系,并确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岚山区法院在了解到案外人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整体工程总承包企业后,遂到该公司驻施工现场项目部调查取证,但该项目部拒不提供其掌握的工程分包合同等案件相关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岚山区法院责令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协助调查义务,并对其作出罚款决定。最终,该公司履行了协助调查义务,并交纳了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