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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破解队伍建设“五大难题”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岗 王高强   2016-06-27 11:57:00

大众网日照627日讯通讯员 王岗 记者 王高强近年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用心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薄弱环节,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山东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受到省检察院记功表彰。

统一思想 凝心聚力 着力解决干警思想意识问题

岚山区检察院成立于20051月,系全省最年轻的一批基层检察院。建院时人员编制和干警均从市检察院、其他区县检察院抽调组成,再加上大部分干警安家在离单位近40公里的市区,如何凝心聚力、把干警心思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是新建院面临的首要问题。

该院迅速启动开展以“热爱岚山、奉献岚山、扎根岚山”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增强干警归属感和自豪感。邀请区委领导作区情教育主题报告,组织参观岚山港口码头、重点企业以及城市规划展览馆,让干警切身感受和体会到岚山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未来远大的发展前景。开展“我在干什么、我会干什么、我想干什么”、“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等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摆影响检察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明确发展的方面和目标。

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雁”作用,大力倡导带头勤奋学习、带头爱岗敬业、带头公正执法,带头转变作风、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六个带头”作用,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必须首先做到。

更加关心和爱护干警,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都要认真加以落实,竭力解决好干警的职级待遇以及工作、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建成干警食堂、宿舍、健身房,成立院工会组织,举办趣味运动会、登山比赛、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搭建平台 创造条件 着力解决干警能力素质问题

    近年来,岚山区检察院通过公招、选调等方式引进2635岁以下青年干警,占到全院干警总数的55.3%。这些青年干警大部分为刚毕业大学生,学习层次高、年轻有活力,但同时也意味着实践经验不足,业务技能不熟等问题。

该院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岗位练兵。开展“三学三促”(即学理论促素质提升、学业务促执法规范、学先进促正气清风)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运用读好书谈感悟、案件研讨会、模式法庭论辩、演讲比赛、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促使干警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应用中发现不足,在学习中填补空缺。

开设“德润检察讲堂”,邀请上级院领导、专家学者和检察系统高层次人才来院授课,为干警打造新的学习交流平台。分批组织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班,选派业务骨干到市院、其他区县院学习锻炼。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开展学术交流和检察业务研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该院党组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理论研究课题,班子成员分头带队走访调研,每年举办一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激励和调动全院干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连续四年被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表彰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有关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检察日报》等核心刊物发表。

勇于创新 敢于突破 着力解决干警争先创优问题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检察机关将面临着更多的新状况、新问题和复杂疑难案件,这就需要检察干警必须具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找到科学的、有效的解决问题办法。

为营造激发创新氛围,该院制定和完善检察工作创新激励制度,把检察工作创新作为每个部门和干警科学发展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举办优秀创新成果评议会,对成效突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提拔、评先树优的重要标准,激发干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创新工作稳步推进。

成立院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连续四年组织实施“创新创优创效”工程,以创新促发展,以创优塑品牌,以创效树形象,推动全院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创出更多亮点。在集体审议和严格筛选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创新课题,纳入项目化管理,定期进行专题研讨和调度,举全院之力集中推进、探索创新、力求实效。

坚持创新驱动和引领,在创新中不断寻求新的超越和突破,有多项创新工作走在了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检察机关的前列,行政检察监督“岚山模式”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工作理念被表彰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成果奖;重点项目“同步预防”、金融领域行贿档案查询等系列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刊发推广。

立说立行 立查立改 着力解决干警执法规范问题

该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从思想深处解决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问题,筑牢规范司法思想根基,使规范执法默化为内心追求和自觉行动

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刑事案件协作配合监督机制的意见》,建立审查逮捕阶段双向说理、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在公诉阶段询问关键证人,采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及时全面固定证据,防止证人出庭翻供,又加强了对询问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文明规范办案。

积极应对修改后刑诉法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建成“独立院落、功能完备”的办案工作区,配置高科技装备,监控摄像头覆盖整个办案区域,办案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对每起办理的案件都进行案前教育防范、案中跟踪监督和案后回访检查,推进岗位职责风险排查,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大检查活动中,该院成为36个被查院中唯一没有被通报批评的单位。 

从严治检 廉洁从检 着力解决干警纪律作风问题

    该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动真碰硬整改落实,从严从实建章立制,出台的《严纪律正检风“十条规定”》,岚山区委书记盖卫星作出批示并转发全区学习借鉴。

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对上级部署、院党组决策及检察长批办事项,院工作督办办公室逐一立项登记,建立台帐,并及时跟踪督办,适时进行催办。对顶着不办、拒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给检察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增强督办权威性,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对不起诉、撤回起诉、不批捕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加强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办,保持对自身腐败和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零容忍”。

研究出台新的《检务督察实施办法》,设立工作纪律保证金,对违反工作纪律、执法不规范的干警,严格兑现惩处措施,除了在全院通报外,还要根据相应标准给予扣分扣钱处理,切实增强督察通报的权威性、约束力和威慑力。

过硬的队伍成就过硬的业绩!近年来,岚山区检察院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区政法系统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先后荣获“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崔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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