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1月16日讯(通讯员 王浩伟)远光灯是汽车上重要的功能之一,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对于夜间驾驶员的视线有很大的帮助。然而目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相当严重,错误的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莒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当正确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远光灯可以造成驾驶员眼睛“瞬间失明”,几乎看不清外界任何事物,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也会下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望广大驾驶员正确使用远光灯,安全文明驾驶,避免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