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防止骗取、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近年来,莒县人社局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稽核力度,确保了基金安全。
一是充分依靠社区(村)协办员,建立死亡人员月报制度。每月月底,村协办员将所在村死亡人员信息报乡镇(街道)人社所,人社所通过审核比对,在系统做死亡注销处理,并于次月10日前报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二是多部门联动,确保死亡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村协办员上报死亡人员信息与民政、公安等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已死亡的人员名单,及时终止发放养老金。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县人社局在每年6至7月份,对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进行生存认证,采取与待遇领取人员见面、异地委托认证等方式,并常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确保认证工作无死角。
四是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基金安全。对每年未参加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后再给予补发和续发。对于冒领骗取养老金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部门会同相关乡镇(街道)人社所对冒领的养老金进行追缴。
截至目前,全县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8.8万人,领取待遇18.1万人,年发放养老金2亿余元,社保基金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