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司法局采取 “一二三”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莒县政府网 2016-09-07 09:03:00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精神,以民生为导向,主动延伸服务职能,采取“一二三”步走助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次部署会议,实现多方参与。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动员部署多部门协同参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来,落实好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确保2017年底,建成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条主线任务,实现机制运行。坚持将平台和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线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整体规划和预算,特别是与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系统规划,做到协调发展。在队伍建设方面,在坚持发挥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法律专业优势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按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人,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不少于2人,招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弥补法律服务力量的不足。
三项制度文件,实现规范操作。提请县委县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配套出台了《莒县乡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导标准》和《关于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意见》两项制度文件,在规定硬件建设标准上,对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监督检查等内容重点安排,推进乡镇、社区平台建设规范化,同时在社区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规定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内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
责任编辑:张希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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