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要,我们在城西的浮来山东麓投资7600万元的一处医养结合型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即将启用,这可以满足300余名老年人不同档次的养老需求。”8月30日,莒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莒县向养老服务工作发力,特别是今年成立了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指挥部,把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
据统计,莒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20.7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7%。其中五保老人1590人,在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589人。近年来,莒县县、乡两级财政共投入配套资金650多万元,按照省级敬老院标准,新建乡镇敬老院3处,扩建乡镇敬老院16处,新建房舍8000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400张。并对所有20处敬老院进行了取暖设施改造和大型太阳能集热系统安装,目前有15处乡镇敬老院采用锅炉集中供暖,5处乡镇安装碳晶片取暖,冬季取暖问题已全部解决,五保老人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为了进一步解决社会老年人和分散供养五保老人以及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莒县民政局借助国家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时机,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在全县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现已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适度普惠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共新建、改建农村幸福院84处,莒县已在社区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处,总床位达2000张,1600余名农村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养老服务,满足了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愿望。全县农村社区已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的目标。
“解决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是扶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准扶贫的发力点。在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的基础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应该得到保障。”莒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莒县民政局、莒县县老龄委办公室与莒县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成立了“莒县社会贫困群体法律联络站”,下设21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络点,由乡镇老龄办主任任联络员,方便农村老年人就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畅通了老年人维权渠道。每逢老年人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以及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莒县县民政局都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老年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同时,联合县老龄办,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群体开展《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签订率高达到80%以上,家庭养老的主导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