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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环保局多措并举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来源:莒县政府网   作者:   2016-07-18 14:15:00

汛期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安全,莒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严防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环境监管机制。针对环保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探索环境执法新思路、新做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二是强化汛期日常执法监管,由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人员轮流值班,领导干部带头参加节假日和夜间值班,采取巡查、暗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落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措施落实;三是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属地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汛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检查,通过严格执法监管,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全面排查环境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强化保障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切实提高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二是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监测监控,密切关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特别是加大大雨、暴雨天气下的巡查检查,对排水口水质及时取样检测,防止不法企业利用雨天偷排偷放。三是加强汛期值班,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影响降到最低。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保持高压促自觉守法。加大汛期白天、夜间检查频次,特别是阴雨天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检查巡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的查处力度,保障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对企业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公示,促进企业自律,强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希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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