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6月21日讯(记者 彭文彬 通讯员 高钦芝 于家正)自2016年3月2日莒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召开以来,莒县天然气同城同价、阶梯计费的呼声高涨。6月20日,《莒县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经过莒县政府同意,莒县物价局、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正式印发文件。这标志着莒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并实现了同城同价。
记者通过《莒县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了解到,常住人口4人(含4人)以下的户为一个基本家庭用户,用户每月用气量划分为三个阶梯,用气价格实行分阶梯递增。
每户月用气量在25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执行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2.45元;每户月用气量在25-30(含)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2.94元;每户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675元。户籍人口4人以上的居民生活用户,每增加1口人各阶梯月用气量增加6立方米。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用户和工会特困职工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用气价格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每立方米2.45元。
同时,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气(不含集中供热用气)不执行阶梯气价,用气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每立方米2.695元。
记者在莒县物价局了解到,阶梯气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各阶梯气量按月度气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用气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按照每月用气量之和计算,累计超过分阶梯气量后,执行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气价。执行年度内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未用气量,跨年度不结转。使用实收制量控式卡表的居民用户按照每次购气量之和计算,累计超过分阶梯气量后,执行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气价。执行年度内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未购气量,跨年度不结转。
燃气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方案实施后15日内集中完成抄表后开始执行(有预付费的用户自预付费用完之日起执行);使用实收制量控式卡表的居民用户方案实施后的第1次购气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