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6月12日讯(通讯员 于浩 赵忠霞)贪图利益会让人们丧失道德修养,淡化法治观念,减少守法意识,但就是有这样一些人为了图利,不惜铤而走险,专门从事一项风险虽高但利润非常巨大的“工作”--持有、使用假币。目前,莒县警方就破获了这样一起案件。
5月17日,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便衣侦查队民警在长岭镇某集市执行反扒任务时,有两个年龄在四、五十岁的一男一女引起了反扒民警的怀疑,该女子跟正常去买东西的人不同,别人是先看菜然后选择买与不买,而她是先看人后再买,只在那些看起来比较憨厚朴实的年纪稍大一点的小商贩那里买,而且不管买什么东西都只买三五块钱的,却出手用100元面值的大钞,买完东西找完零钱后马上离开,之后将找回的零钱及买到的东西交给男子。于是民警秘密跟踪二人来到一个菜摊前,该女子也是用同样的方法跟小商贩交易后就走了,民警上前检查了该百元钞票,初步确定是假钞后,依法将二人传唤至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后确定该百元钞票属于假钞,在证据面前,该二人供述了购买假币和使用的全部过程,并交代了卖假币给他们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于是民警立即将吴某上网追逃。当日,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牛某、张某家中搜查,共搜出百元面额假币907张,假钞编号均为:P50W373090、P50W373094,涉案价值十万余元。6月1日,民警成功将涉嫌出售假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山西省阳泉市某小区内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牛某交代,她跟犯罪嫌疑人吴某以前就认识,认识的开始也是因为假币。当时犯罪嫌疑人吴某问牛某想不想挣钱,于是就给了牛某一些假的零钱,让犯罪嫌疑人牛某去用用试试,如果好用就给他打电话,结果牛某很简单地就把钱花出去了。初尝到甜头的牛某觉得这样的挣钱方法还不错,比自己种地强太多了,并且不用干活,确实是份很好的“工作”,只要花钱就能挣钱。于是就动了靠这个挣钱的歪心思,当电话拨出的那一刻也让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经审查:自2015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牛某、张某从吴某手中以25块钱购买一张百元面额假币的价格,共购买11万假币。而犯罪嫌疑人吴某因多次将假币贩卖给牛某、张某等人,从中牟利,涉案价值十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张某因持有、使用假币罪、吴某因出售假币罪都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假币害人害己,危害社会,民警提醒市民日常最好要学会几招识假币的方法,遇到有人拿大额钞票买小额物品时更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