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3月27日讯(通讯员 张全祥 朱彤)清明节前夕,莒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县烈士陵园捐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广大干部、职工、农民、个体工商业者、驻军部队、莒县籍在外工作者和曾在莒县工作过的各界人士,开展向烈士陵园捐赠活动。为配合开展好这次活动,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了“缅怀先烈、感恩思源”—向莒县烈士陵园募捐活动倡议书,倡导全县仁人志士、爱心人士勇于奉献爱心,为烈士陵园建设添砖加瓦。
据了解,莒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44年9月,主体纪念建筑有抗日烈士纪念塔、烈士祠等。从2014年开始,我县按照省级烈士陵园的标准,对烈士陵园进行了总体规划,实施改扩建工程。新建了莒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碑、纪念广场等一批标志性建筑。老一辈革命家、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宋平为陵园亲笔题词。2014年7月,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莒县烈士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日政发﹝2014﹞37号)。2015年2月25日,经省政府批准,确定莒县烈士陵园为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为告慰长眠地下的先烈英灵,缅怀我县优秀儿女的丰功伟绩,珍惜和平岁月的来之不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家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有关精神,参照外地相关做法,县委、县政府决定,从3月25日至4月30日在全县开展以“缅怀先烈、感恩思源”—向县烈士陵园募捐活动,面向全县社会各界募集陵园建设资金,开展一次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活动。
为记录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无私援助,特在陵园内“勿忘亭”设置了捐赠“记功碑”,凡个人捐款在500元以上、单位、企业捐款在1万元以上的,刻入“记功碑”永久铭记。本次所捐款项在县慈善总会设立“烈士陵园捐款”专户,由县财政统一调配使用,捐款使用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