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3月25日讯(通讯员 王园园)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将会有哪些变化?考驾照有什么新规定?近日,交警莒县大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对其中部分修改的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专业驾驶员年龄趋于年轻化
新增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七目: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新规把大客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由26周岁降至20周岁,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由24周岁降至20周岁。以后A1、A2准入年龄降低,专业知识水平提高了。
二:驾考方式方法趋于灵活化
科目二、三可同时预约。新规实施后,不再依次通过科目一、二、三考试。科目一通过后,学员可根据自己个人实际情况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这一改革,更加完善考试制度,缩短取证时间,驾考方式方法趋于灵活化,学员学车拿证将更加便捷。
取消夜考。法规新增: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原先,小型汽车驾考学员中有20%要被抽考夜间考试,新规实施后,这项考试取消,所有驾考人都要参加白天模拟灯光考。
自学直考在全国16个城市试点,包括青岛。新增第二十三条:实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按照第十九条或者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三:驾考甄选方式趋于人性化
修改了第十二条第二项,在原来法规的基础上增加了: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规实施后,放开驾考人员限制,驾考甄选方式趋于人性化,满足了一部分视力障碍或肢体残缺人生活出行的需求,但不允许申请大车驾驶证。任意一只手掌缺失,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可申请C5驾驶证,安装的辅助装置根据具体的残疾情况来确定。
四:异地换证手续趋于简便化
修改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修改第七十条第五款: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原规定是,驾驶人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新规允许异地办理补换证业务,简化了转入换证体检要求,体检证明改为自主申报,进一步体现了管理的人性化。
五:新手上路管理趋于严格化
修改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新规实施后,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无论什么时间处理,记满12分都会被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