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月7日讯(通讯员 徐后珠 于蒙儒)根据国家发改委、山东省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零时起莒县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升级为国V标准。为确保成品油价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近日,莒县物价局价监所对城域内成品油经营单位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县成品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各加油站都能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调整成品油价格,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良好,每台加油机上电子显示的价格明确清晰、标示规范,未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通过对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营单位的库存和销售情况了解,库存充分,品种结构基本能满足市场供应。同时检查人员要求各加油站工作人员对于此次成品油价格变动主动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
据了解,该次成品油质量升级为国V标准,车用汽油标号调整为89号(标准品)、92号、95号和98号;车用柴油标号不变。升级后车用汽、柴油(标准品)加价标准每升分别为0.13元和0.14元,即国V车用汽油92号最高零售价格5.65元/升、国V车用柴油0号最高零售价格5.24元/升、国III标准柴油0号最高零售价格4.78元/升。在此之前油品质量升级的一律按原价格执行,不得自行加价。国Ⅴ标准新增98号车用汽油试行市场定价,由成品油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行确定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