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首次对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郑云歌 王佃军 邱祥玲 2014-04-10 17:00:00
大众网日照4月10日讯(记者 郑云歌 通讯员 王佃军 邱祥玲)2014年4月9日,莒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对社区服刑人员孔某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这是莒县首次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
孔某,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3月27日被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生效后由莒县司法局刘官庄司法所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孔某在报到后没有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到司法所汇报思想,也未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司法所多次通过定位手机联系,其不接电话或关机直至停机,且通过其他多种途径均联系不到孔某本人,孔某已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
鉴于孔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情形恶劣,为维护法律权威、严肃矫正管理规定,莒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向法院建议撤销孔某缓刑,被人民法院依法采纳。
目前,莒县司法局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孔某进行网上追逃的手续,莒县公安局正在办理之中。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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