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瑞钢:纯电动车最高可获得补贴6万
来源: 作者:: 2012-09-06 09:23:00
沈瑞钢: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荣幸参加2012年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应对能源与环境挑战,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紧迫任务。
从2009年起,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在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开展了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经过三年多努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较大进步,产业体系加快完善,技术研发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推广规模。
下面,我介绍一下财政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关于财政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已在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科技研发、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和6个城市的私人领域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中央财政对用户给予了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差价等制定的,每辆车最高补助标准6万元。同时,地方财政还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关于公共领域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基本情况是,2009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目前,参加示范推广试点的城市已经达到了25个。
二、在私人领域关于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问题。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每千瓦三千块钱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最高补助标准是每辆车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的最高补助标准是每辆车6万元。目前,北京、深圳、合肥等6个城市已经成为购买的试点城市,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从补贴方式上来说,示范推广工作,政府不指定企业也不指定车型,而是制定了一个准入门槛来鼓励各类企业生产研发。
这一机制有以下特点:一是最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发展壮大;二是真正做到政策的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减少政府部门审批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防止腐败。
总的来看,通过近三年的示范推广工作,我国抓住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明显技术,基本跟上了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进程。总体来看,我们认为取得了一下几方面的成绩:
1、加快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
2、部分城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示范推广工作政策体系。
目前,深圳、合肥、杭州等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和政策创新等方面已成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排头兵,比如深圳市共发布了50多项政策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了充电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出台了峰谷电价等优惠政策,探索出了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杭州市还开展了整车租赁、电池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在以上这些综合措施促进下,这些城市率先实现了较大规模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运行,也有效推动了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应该看到,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众多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一定的差距,新兴产业连还处在探索建立当中。部分试点城市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过分注重扶持本地产业,相关工作进展缓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思路:
一是国家将加强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的支持,重点支持推出若干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竞争力,全新设计研发的新能源车型。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领域,要求要取得实质性突破进展,自主化水平要大幅提升,关键性指标要显著提高。
二是扩大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推广范围。
报经国务院同意,从今年起我们将采取集中招标的方式选择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性能稳定的混合动力公交车产品,由中标企业在非试点城市进行推广。中央财政还将给予一次性的定额补助。
三是加快私人新能源乘用车体系推广的建设。力争在今年两年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四是加强对试点城市工作和示范产品的考核。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将继续对试点城市及试点产品进行考核评估,实施动态管理。
女士们,先生们,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汽车消费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与此同时,我们的资源和环境禀赋不足,传统汽车发展面临着能源和环境的约束越来越明显。大力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不仅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侯变化的举措,也是财政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预祝论坛取得成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游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