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有诉求的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
来源:大众网 2014-12-04 16:02:00
大众网日照12月3日讯(通讯员 赵会林 王倩)“只要群众进入我们援助工作站大厅,一站式服务就保证让每一个有诉求的群众能够享受到全方位的法律服务”。12月4日,枣庄市薛城区司法局一行20余人来我局考察学习法律援助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董世文,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崔久敏陪同。
今年以来,我县建立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2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170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室为骨干,3个专业法律援助联络站为补充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通过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和“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困难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机制有保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快法律援助向社区、农村延伸。拓宽申请渠道,简化程序和手续,不断丰富便民服务内容,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批简便化。积极创新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以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社会志愿者等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库,制定了“律师名录”。坚持不定期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和对受援人的回访制度,以保证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
工作有合力。在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加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检察院支持公诉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有效提升了重大、敏感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效果。积极组织公安、民政、国土、房产、人社局、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办理案件提供便利。建立“援调对接”、“援救对接”、“援访对接”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党委政府主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
宣传有氛围。积极整合法律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法律援助条例》颁布纪念日、“3.15”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和法律宣传进社区等活动为契机,采取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条幅、广播、电视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了全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度。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专业人员在各乡镇街道分别进行巡回宣传,送法进村入户,到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普及法律援助知识12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2000余张,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走进援助中心荣誉室,一面面锦旗、一块块奖牌映入眼帘,“这些锦旗代表着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不能辜负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让每一有诉求的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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